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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卖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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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伊始,蒙香港《明月特刊》稿约,写了一篇文章。说了千年虫,又说人间虫,煞是厉害。牵扯到金庸的,我说他是“闭门家中坐,‘虫’从天上来”。

这虫说的就是王朔。

细看王朔之咬金庸,静如处子,出若脱兔,无故加之,猝然临之,又快又狠叼起一口,血淋淋地一冲而去,再将目光恶狠狠转向他人——这看上去真恶。

我起先愕然,这怎么啦?是怎么回事?惊定回思,用另一边牙咀嚼,细品其味,久之不禁莞尔:咬你就咬你,咬你没商量。公开明白直出直入。王某是条好虫;壮哉此虫!他的“这件事儿”不够朋友。

然而金庸王朔就不是朋友,他不曾自称过是金庸的朋友。不管出于什么动机,王朔不够朋友够豪杰。朋友,是个很美的名词。一听这名字,弄历史的一下子会想起管仲、鲍叔牙,或许还会想到鲁肃、周瑜“指囤赠粮”。一班串街坊坐茶馆的只怕未必雅到“高山流水”,大谈钟子期与俞伯牙,他们更多的是留意那片绯红桃林中的艳阳暖春,刘关张义结生死的故事。如今的铁哥儿们迪斯科跳累了,也会用塑料吸管啜着“高乐高”大谈其“永恒的友谊”。这真是快意的词儿。

但其实远不是那般美好。雅人们造的《诗经》说“莺其鸣矣,求其友声”。孔子说“不亦乐乎”,似乎朋友们都能像秦琼那般“两肋插刀”——他实在并没有那事儿,插刀的似乎是单雄信——插的也是朋友的刀。倒是如二桃杀三士之类的事儿不少,稍一名利拨动(一个桃子值五毛钱吧),立刻血溅当场。

按朋友叙入五伦见《孟子》一书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朋友”排在老五。照我的想头,大约因为朋友在社交中的位置紧要,所以列进“伦”内;又大约因为朋友之间制约力最小,以故忝居最末;且是因为朋友之间最易有出卖行为,亚圣因而干脆就提出了“以信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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