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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迷宫是应至晚设计建造的,是他送给自己的成人礼。
向小园住进来时,他还没玩过几次。
在他的计划里,等四级成绩出来后,他们该过几天酒池肉林的日子。
想到向小园,他总忍不住笑。
真是个小傻子,我小时候住在英国,认真算起来,普通话才是第二外语。
在‘努力学习’的日子,好几次,他都想说,不装了,别的学科不保证,但英语一定没问题的。
可向小园太香了,不是,是向小园的奖励太香了。应大少爷很明白,过程看起来越艰苦,自己得到的奖励就越多。
而且,应至晚喜欢她为自己操心的样子。那种心里眼里只有他一个人的样子,太有安全感了。
除了母亲早逝,他成长的路上没遇到任何艰难,顺利的好像一个梦。因为向小园,他才明白踩在地上的感觉。
脖颈传来人皮肤的温度,有人在确定他脖子的位置。接着是一阵细细的疼。
应至晚不确定是病情发作,或者是他们等不及了。
不该在这里的。他想,万一向小园那傻姑娘买下这里,翻修时会吓到她吧。
可是,这里又有我所有快乐的回忆。
我还是想死在幸福的地方。
思绪逐渐远去,记忆里艳阳和秋叶那么真实。
她发丝的香味,她的笑,他们手牵手逛早市,周围是嘈杂的人声,摆摊的阿姨误会他们是新婚夫妻……
原来,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只有两个季节。
可这些回忆已经陪走过了六年。
那时候应该告诉她的。
应至晚最喜欢向小园,应至晚最爱向小园了。
他的视线逐渐模糊,耳边的嘈杂却格外清晰起来。
向小园,再见啦。
他才想闭上眼,却有一道白光进来,刺得他眼睛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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