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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刘振邦
人们一般当我是个废物,我也并不对这个太在乎。只有那种心里还留着一种叫自尊的东西的人才会特别在乎别人对他们的看法。而通常不幸的是,自尊这种东西,在穷困的土壤上总会滋生出一种叫做自卑的东西。在那一天,我砍了炮哥跑路到这个鬼地方的时候。我就已经把自尊这种东西丢江里喂鱼去了。我身边什么都没有留,除了小刀疤。小刀疤身上没有任何一条疤,即使有,那也不可能是刀疤。只所以叫他小刀疤,是因为他叫我大哥。叫了我大哥的,我一律都喊他们小刀疤。
刀疤是我在中学的时候打架打出来的交情,他脸上那道疤是我划上去的。从那以后,他就叫我大哥。不过我不是老大,炮哥才是。刀疤昧了炮哥两斤货,他的马子得了病缺钱,据说是心脏的毛病。不过他们两个都没跑掉。刀疤的下场很简单,被砍了一刀,从左眼拉到了右边下巴。就跟我很多年前砍过的那样,不过,那时候并没有砍开骨头。炮哥骂我动手太利落,还数落了我,说什么如果他去砍的话就能怎么怎么的。不过我知道他不过是在放屁而已,他能干的不过是打炮,所以才叫的炮哥。他打炮还不喜欢避人,可怜了那姑娘了,刀疤说她心脏还很不好。
我转身出了门。虽然他不避人,可是我避他。看见那身肥肉在眼前抖无论是谁都不舒服。
走出房子,在门口看见了太子。太子是真的太子,他老爷子管这一片天。可是蜡烛台儿黑自个,偏偏管不住他儿子。太子抖手甩出了一支骆驼,递到我面前。
“要不?”
“不要。”
他顺理成章的将烟叼上,右手在地上一擦。他喜欢用火柴,还喜欢用食指与拇指夹着烟抽。据说,这手势是沧桑男人的特征。自然,这是据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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