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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呼声突然轻了下来,变成了“嗬”的一声惊叹。原来,欢呼是一种模式,任何样子的状元出来都会欢呼,但今天民众就不同了,他们确实对新科状元的如此相貌缺少思想准备。
一个青春女子改扮男装已经足以让众人目不转睛了,何况这是一个绝色女子。民众还不知道她的真实性别,但已经在顷刻之间被一种无言的光亮吓着了。
欢呼声又从惊吓中释放出来了。很多民众就跟着白马跑,跑在后面看不见,便超前跑到了两侧,被差役们驱赶。差役分成左右两队,在白马两边行进。白马后面,是锣鼓唢呐队。
以前,锣鼓唢呐队走在白马前面,但后来有了一个规矩:凡是状元英俊的,锣鼓唢呐队要走在后面,好让状元直面夹道的民众;凡是状元相貌平庸的,就让锣鼓唢呐走在前面,起一个掩饰作用。执行这个规矩,不必有谁下令,只由锣鼓唢呐队自定。今天的状元一上马,他们都知道自己该走在哪里了。
孟河骑着白马走在最前面,这匹白马走得温顺高贵,走得有板有眼,可见训练有素。
孟河看到大道两边有那么多眼睛张得那么大,全都对着自己,十分慌张。自己究竟该是微笑,还是端庄?该是冷漠,还是深沉?说到底,这一切到底与自己何关?他们真在欢呼我吗?
我是孟河,又是金河。但是,金河在哪里?孟河又在哪里?这一切,被马一颠一颠,整个儿都晕了。她第一次置身闹市,已经立即明白,在闹市中,除了晕,还是晕。
闹市,闹的程度并不一样。孟河看到,眼前的人越来越多,越来越闹了。好像是到了一个集市,店铺密集,商摊很多。不少人对自己的欢呼已经到了非常过分的地步,有五六个妇女激动得流泪、跳脚,还要拨开差役的手臂冲近过来。还有两个,已经哭喊得快要昏厥过去,被后面的人紧抱着。这情景,很像是亲人猝死,或爱女远嫁。居然,如此极端的情感表达,都因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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