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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6章 变态的经验之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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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力觉得大儿子的性情,过于阴森恐怖。

他越来越不喜欢大儿子,尤其在发现大儿子和自己一样,有变态的杀人心理之后,他就更厌恶大儿子。

但儿子是自己的儿子,洪力找过人验过自己和大儿子的DNA,他们确实是父子没错。

淸妇虽然是背叛了他,但儿子是他的没错,洪力没有亲手杀死自己儿子的癖好,但又实在不想看到这个怪异的儿子,于是,才早早把大儿子送去国外读书。

就当他死在国外算了。

反正,洪力也不打算把这个大儿子给接回来。

后来,有了性格可爱讨喜的小儿子,洪力更加把仍在国外的大儿子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洪力不喜欢大儿子,男人却很尊敬自己的父亲。

他把小时候在父亲那里接受到的教育,铭记于心,包括杀人的乐趣,埋尸的乐趣,把尸体做成标本的乐趣。

男人在国外也杀过人。

杀的是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这种底层垃圾,在国外根本没有人权。死了也就死了,国外警察甚至懒得立案调查凶手的。

于是,男人杀人的爱好,更加有恃无恐起来。

他开始把大量抓捕流浪汉,以金钱和食物作为引诱,引诱这些贫困饥饿的流浪汉,骗去他指定的地方,然后慢慢把这群人折磨致死。

有的是虐杀,有的是被做成尸体的标本,还有的则是作为艺术一样,被埋在花园底下。

男人经过无数次杀孽,得出一个经验之谈。

比起脏兮兮的男人,把女人埋在花海底下,鲜花才能开得更加娇艳灿烂。

男人的养分,似乎并不受花草植物偏爱。相反,男人的体格,更适合做成标本。

后来,男人渐渐不满足于杀害流浪汉。他把目标,转移到自己身边的同学身上。他读的是英国贵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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