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咚!咚!咚!
富有节奏的敲门声响起,罗尔斯从沙发上起身,不复刚刚懒散的模样,他已经从敲门声听出来来访者是谁。
“请进。”
咔嚓。
门打开后,一位老人走了进来,他身材中等,发际线和鲁恩大部分男人一样后退的相当严重,但梳的相当整齐,穿着一身笔挺黑色燕尾服。
他眉头微皱,灰蓝色眸子紧盯着一身晨衣装扮的罗尔斯,轻叹了口气道:“罗尔斯,我说过很多次,不要在办公室里穿晨衣。如果有客人来访,看到你这样穿着会认为阿德里安家族缺乏礼仪教养。”
罗尔斯耸了耸肩膀,笑着说道:“穿着晨衣会面,会让我的客人觉得我们之间关系亲密,这样更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不是吗?罗伯特叔叔。”
晨衣是一种充满因蒂斯风情的家居服饰,让男人们可以穿着待在家里,或是作为一种亲密的表现穿着在招待会或晚宴上接待客人上。
但是在风格趋于保守鲁恩,只有少数年轻男人人会这么穿,他们厌倦僵硬紧身的西装三件套,选择在家中或办公室中穿着晨衣会面客人。
这引起了不少鲁恩老绅士的反感,更何况是这位埃德蒙·罗伯特曾是罗尔斯和他父亲梅森·阿德里安的礼仪教师。
埃德蒙·罗伯特,今年五十九岁,是一位男爵的幼子,所以并未继承爵位。父亲去世后,并未分得多少财产,和继承爵位的哥哥关系也并不好,所以有着良好的礼仪教养的埃德蒙为了生活,选择成为了一名礼仪教师,专门教授那些刚刚进入上流社会的却缺乏礼仪培训的大富豪。
直至遇到了梅森,埃德蒙的礼仪教学生涯才算是告一段落。梅森当时已在贝克兰德成名多年,但并未加入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加之也颇有积蓄,所以选择自己开办一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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