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女孩过了几天二人世界之后,乐队再一次重新集合起来,登上了前往澳洲的班机。
名义上是度假。
实则是去录制新的专辑,或者说单曲。
选择这里,一方面是因为澳洲本就是一个度假圣地。
另一方面,这里远离北美,除非唱片公司刻意打听,否则根本不可能知道乐队在这里做了什么。
在流行乐坛中,从不入流到三线、从三线到二线,几乎都没有太大的门槛。
只要有出色的作品和足够多的粉丝,就可以轻松跨过。
但从二线到一线、从一线到顶级巨星,这样的跨越,却犹如天堑。
如果说从二线乐队到顶级巨星的两道门槛,罗杰还有把握。
以乐队的实力,加上罗杰手中的作品,这只是时间问题,区别只在于花去时间的长短。
但从顶级巨星,到乐坛传奇之间的门槛,就不是单纯依靠作品能够达成的了。
除开那些只能在一个时代里勉强算是传奇的巨星之外,在罗杰的前世,真正长盛不衰,影响力跨越数代人的乐坛传奇巨星,实际上只有三位。
猫王、披头士乐队、以及死后才被索尼唱片捧上神坛的迈克尔杰克逊。
他们的影响力不仅仅只局限于音乐。
甚至不仅仅只局限于娱乐圈之内。
要做到这一步,单靠作品绝对是不可能达成的。
或者说,普通的作品不可能将一个人或者一支乐队推到那个位置上去。
猫王抓住了那个时代的脉搏,披头士乐队则留下了一个永远不可能被人超越的惊人记录:所有专辑全球总销量23亿张(实体唱片+数字唱片,截止2014年)。
跑题了……
乐队成员的实力都足够出色,配合也足够默契。
再加上罗杰的“外挂”的存在。
罗杰对乐队的定位,并不仅仅只是普通的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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