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开始,正是为了乐队阵容的稳定性,罗杰才给出了一个看起来非常公平,实际上自己要吃点小亏的分配协议。
没办法,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几千首经典摇滚,这种优势根本不可能明说出来。
难道要给胖子或者安妮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人,脑子里有那个世界最好的摇滚,所以我应该拿走乐队收入的百分之八十】这样的话?
而且这些东西虽然确实很值钱,但如果没有靠谱的队友将它变成真正的歌曲,那就跟一座无法挖掘的金山一样,哪怕里边的金矿储量再怎么惊人,也卖不上价。
“不过我觉得他说的对诶。”
安妮对罗杰开口道:“我不是说你,大部分乐队的主唱,确实随便换都没什么影响。”
安妮的这种观点,在摇滚界其实算是一种主流看法。
虽然玩乐队的人都经常黑贝斯手,但实际上,真正处于鄙视链最底层的,却是外人眼中最光鲜亮丽的那个位置:主唱。
在组建一支乐队的时候,吉他弹的好的人去弹吉他,鼓敲的好的人去当鼓手,而什么都不会的人,就只能去当主唱。
尤其是在乐队成名之前的那段时期里,主唱必须干很多其他的工作,比如说给乐队当司机,搬运工等等,以确保自己不会被踢出乐队——因为几乎是个人就能唱歌。
“每个位置都很重要,主唱也不例外。在乐队内部或许主唱的贡献最低,但是在商业上,主唱是一支乐队的符号象征。”
罗杰摇摇头,说道:“大部分歌迷不会在乎哪个乐手才是对乐队贡献最大的那个人,他们只关心主唱的歌声好不好听,长的帅不帅。”
尤其是在摇滚商业化的步伐不断加快之后,这一现象会越来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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