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方面的事情,罗杰确实不怎么了解。
“这说明乐队的宣传出现了重大的决策失误。”
皮埃尔-奥瑟的语速不快,说的很认真:“乐队宣传的重点,几乎都放在了专辑上,对于乐队本身的宣传严重不足,也就意味着知名度不够!”
“重点宣传作品的好处很明显,因为喜欢作品而喜欢上乐队的粉丝足够死忠,具备相当强的消费能力,这也是乐队收入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西奥多接过话题,开口道:“但是缺点也很明显,乐队的知名度不够高,也缺乏浅层粉丝。虽然粉丝粘度很高,但数量太少。”
两人这么一分析,罗杰也明白了过来,同时也意识到了问题在哪里。
先喜欢作品,再喜欢乐队,看上去好像没什么毛病。
摇滚乐队又不是流量明星,虽然也要卖人设,但不存在单纯靠人设吸粉的情况。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么回事。
很多宣称是某一支乐队粉丝的人,其实大多压根就没有听过几首这支乐队的歌,最多只听过几首流传很广的代表作。
这些粉丝喜欢的是“这支乐队很红”,而不是“这支乐队的歌很好听”。
这样的粉丝,哪怕是在摇滚这个相对硬核的分类里,也不罕见,而且还很多。
在业内有一句话,叫做【永远都不要高估歌迷的欣赏水平】。
虽然说音乐是一个带有强烈个人印记的“商品”,但只要宣传和推广做得足够出色,“喂啥吃啥”的歌迷并不少。
对于绝大多数不那么硬核的歌迷来说,枪花和ACDC压根没区别,别人给推荐哪个,就听哪个。
事实上,很多人成为一支乐队,或者某位明星的粉丝,原因并不是多么喜欢明星的作品,而是跟风,或者是装逼。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关闭小说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Chrome谷歌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isi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