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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华走得潇洒,徐凤年虽不舍,却没有出言挽留。
温华自己说过,兄弟归兄弟,跟着他蹭吃蹭喝是天理,可要是真跟着他去北凉享福,就没有吃苦的心思了,这练剑的志气,也就丢了。他温华这一辈子,总不能不出息,等练剑有成后,给老黄上坟,也能多带两壶酒不是?
“难受?”景舟问了一句,目送着温华出了城。
腰间缠着一圈牛肉,脖子上挂着两葫芦酒,这小子倒是言出有信,说吃不上带走,便真的带走。
徐凤年点点头,喃喃道:“月有阴晴圆缺,人有聚散离合,说不难受是死鸭子嘴硬。温华这小子,见到漂亮娘们就走不动路,每次信誓旦旦说将人家弄到床上去,可有一次得手?”
“有一次,碰到一个穿紫衣的娘们,温华这小子眼珠子差点儿掉地上,扬言要人家给他生个儿子。被那小妞拿剑追着撵了几条街,现在想想,真是跑的肺要炸了。”
一个姑凉家,不在闺房绣绣花,拿着剑满大街砍人,成何体统?
关键是他堂堂的世子殿下,再加上未来注定要在江湖中留下重重一笔的“温大侠”,还打不过这穿紫衣服的小妞,现在一想,他娘的,是有些丢人。
不过嘛这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他徐凤年也是今非昔比,一身大黄庭算是小有所成,若是叫他再碰到这小妞,也叫她尝尝被人追着撵的滋味。
景舟笑道:“巧了,你要是去龙虎山看黄蛮儿,指不定还能遇到这不爱红衣爱紫衣的姑娘。”
徐凤年面色变得精彩起来,果真是应了那句古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过了片刻,想着如何整蛊紫衣小妞的世子殿下又摇头叹气道:“可惜,这小妞是个太平公主,比姜泥还太平,一马平川无沟壑,不然还能赏赐她给本世子来一记泰山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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