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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二章 姜丝煲仔,驱寒暖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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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她身旁的林佳茵一眼,阿星好像明白了什么似的,眼底闪过一抹恍然,微笑道:“行行行,看在大姐头份上啊!换了别人来可不行……你知道我家规矩的啦!!”

林小麦连连拱手:“那是当然知道啦,从你老爸开始,就是讲究先来后到,排位第一,而且一煲饭要煲足25分钟火候,焖得饭焦都喷香了才能够离火嘛。可是……嗯,这不就承你的情了!”

等阿星转身离开后,麦希明忍不住问:“你俩之前就……认识?你是他们家的熟客么?”

林小麦说:“以前他们家是在江边码头上开档口的,离我们家不远,走两个路口就到了。冬天的时候经常搭伙买牛肉牛腩。后来企业改制,国营工厂改私有制了,阿姨被留了下来不用下岗。他们全家跟着搬到毛纺厂附近,我们也是大学才恢复联系的。阿星比我们大几岁,读了职业学校毕业出来,回家开档。”

麦希明说:“也算是子承父业了。”

林小麦说:“这样的情况,我们这边很多……好像已经约定俗成了。其实这种思想,也好,也不好。有父母兜底,子女怎样都有口饭吃,在这个社会上饿不死。但也因此造成了某种程度上的只看眼前,不顾身后。早年甚至有些短视的父母,觉得反正随便怎么做都有几千块钱过日子了,读不读书无所谓,就让小孩早早地不念书了……搞到文化程度偏低,小市民风气盛行。这两年是好很多了。”

轻轻地点了点头,深有同感一般,程子华说:“风气有改善就好,不然未来会吃亏的。我们说正经的吧,你刚才点的金丝饭是什么饭?”

林小麦笑了笑说:“就是姜丝饭,姜丝,僵尸的不好听,所以就改口叫金丝饭。这道煲仔饭在别的地方很少见,因为太便宜了,没多少店家愿意做。阿星家的金丝饭用的是正宗沙地虎爪姜,种了两三年的了,又辣又冲。陈年老胃病吃了都能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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