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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曹志强的话之后,李有福先是一愣,然后就不惊反喜。
原因很简单,因为曹志强肯问出这番话,就证明对方对自己感兴趣。
这就好比去职场求职,如果招聘方对你不感兴趣,压根不会跟你多话,也不会问你你有什么优势跟特长,能给公司带来啥。
一旦发生这种对方对你不感兴趣的情况,你甚至连说一句“我特便宜”的机会都没有,人家就直接让你走人了,大不了说句“回去等通知”之类的客套话。
相反,只有对方对你有兴趣了,才会详细问你的优势跟特长,有什么价值,以及能给公司带来啥。
对应现在的情况,其实也差不多。
要知道,李有福现在的情况,已经坏到不能再坏了。
因为他被抓了个正着,人赃并获,甚至连沈振华那些人也被带走了。
红光出版社跟红光机械厂的关系,李有福早就通过灌醉沈振华的方式,摸的差不多了,所以他很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如果红光出版社想要要追究,或者想要掩盖自己的错误,那直接就可以给李有福这些人定个盗窃罪。
一旦对方要这么做,李有福估计连分辨的机会都没有,很快就会被定罪,然后送去坐牢。
别指望什么请律师,或者什么法庭抗辩,那在这个时代来讲,是不存在的。
可以这么说,此时对于一个拥有民兵团的大型京城国企来讲,其本身就是一个带执法权的庞然大物。
由于国内警察力量的薄弱,早在六七十年代,工厂的保卫科就带有部分警察的部分职能。
一些不涉及凶杀案等重大刑事案件的小案件,比如偷盗抢劫之类的,工厂保卫科自己就可以抓人审讯,不用通过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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