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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
张伟背着经典的斜挎包走在路上,他不想回所里,他甚至想辞职不干了,再不做这一行。
他已经摆烂了,有了这次的经历,他在京州市的律师圈里已经成了笑话。
真的就是这么玄乎,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这才不到一周,五院四系,以及汉东政法之类的政法类大学里,法学老师们嘴里就又多了一个新的段子。
不要觉得奇怪,法学老师们嘴里的段子很多很多。
案子办多了,那什么样稀奇古怪的情况都会遇到过。
比如法学教授和法学生们最著名的法律悖论。
紧急立法权:是指法学院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为保持卷面的充实程度,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根据一般法理进行法律续造的权利。
立法否决权:是指法学院老师在阅卷的过程中,在考生根据一般法理续造的法律与现行法律相冲突时,以给挂科的方式认定续造法律无效的一种权利。
如果有人能看一看法学生们的期末考试答题卷就会发现,生造法条这件事,时有发生……
但是讲道理,如同张律师这么巧的,那还从来没见到过呢。
可以预见的是,他在法学课堂上会成为一个经久不衰的人物,很多人毕业后可能不知道什么方大状,但一定会知道有个律师叫张伟……
张伟很想解释,说这抗诉的事是人家当事人的父亲提出来的,但是他不能说。
因为律师有告知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拥有什么权利的义务。
甭管能不能做到,你必须得跟人家说。
法律上的告知义务很重要,比如,尽管现在我们很多人都知道我们是二审终审制。
你一审完了不服是可以上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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