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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有那么一瞬间,周毅还真觉得网上这些人像是知道自己有系统一样。
这配合的太好了!
自己正想着如何把其他电视厂商拖下水呢,结果没想到,人家直接送了助攻。
颇有种当初大数据杀熟的时候,程度阿黄和小蓝以及小滴互相拖着下水的感觉。
不过仔细想想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市场就是这么个市场,大家都在内卷。
同样的一一个问题,凭什么我就要被你较真,其他人就不用呢。
周某人觉得自己找到了答案……虽然并不清楚这个答案是不是正确的。
相比之下,他还是更加关注晚上其他的言论,比如某位法学专家第一时间发布的文章:以如此方式来提起诉讼,究竟是依法而为还是哗众取宠呢?
这代表着网上的另一种意见,那就是,电视的开机广告收益,并不能属于用户。
因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这就是民事方面的好玩之处,其实相对于刑法来说,民法上的很多问题,尤其是随着科技发展后出现的新事物,都是没有具休规定的。@精华\/书阁·无错首发~~
因为法律永远是滞后的,它不可能制定的时候就料到以后的科技如何发展。
刑法有着基本的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但是民事法律关系方面,如果别人一定要你法院就一个问题来区分清楚了,那你是必须要给一个结果的!
而且,谁有理谁没理,事实证据,法律依据都得写的清清楚楚。
这里面就要看双方律师的发挥了。
“方大状,我觉得气氛都烘托到这里了,那就顺水推舟告了吧,你说呢?”
“告,一只羊也是放,两只羊也是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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