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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一章 酒还尚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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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四日,周毅起床看看方大状编的专属日历,忌起诉,**,宜拘留,逮捕,判刑。

这一看就知道是个好日子,因为那些碰瓷的家伙刚好今天开庭呢。

估计是因为在调查吧,之前两天一直没有进行传唤或者抓捕行为,所以周毅琢磨着应该今天会抓人。

只是这没办法确定而已。

但他还是决定去法院转转,旁听一下,万一今天抓人呢,他很想看到那些人被抓时候的表情。

那种表情,这辈子都看不够。

一个两个的总以为自己做的事根本没什么,或者就算有什么也没人和他们计较,那就等着瞧呗。

起床收拾好,周毅出门和霍鹏飞两人一起去法院,至于腾达那些过来的员工们,有想去的就去,不想去的就自由活动。

东浦区法院门口,陈明和王义已经过来了,王义虽然是法人,但这公司本身就是一个碰瓷的公司,所以他肯定得过来。

「诶我说陈律师,这次那些人的反应有点奇怪啊,他们居然一点都不着急,而且还说肯定要来!」王立想了想开口道。

陈明也点点头,他同样比较好奇这点。

按照过去的经验来看,对方如果被起诉了绝对不会和现在一样,看着很淡定,好像来开庭就像是来玩游戏一样。

「不过王总你放心吧,咱们这是打官司,要靠法律要靠证据说话,现在他们连证据都没提交,那肯定是赢定了!」

这是陈明比较放心的一点,按照正常来说,双方当事人的证据提交都是有时间限制的。

规定的时间之前你必须提交证据,就算是方大状这样的,玩小套路也只会在证据提交期限快到的时候提交关键证据。

一般来说,超过举证期限你还没提交,就视为放弃举证权利,但法律嘛,一般之外肯定有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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