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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是玩古玩的。
八十年代末,我家住别墅,开豪车,出门有保镖,住家有保姆。
到了九一年,父母辞退了佣人,把宅子和家中值钱的物件全卖了,准备去西域买“佛天珠”,并把我委托给了唐叔。
走之前,父母告诉我,他们最迟半年会回来。
但我等了整一年,父母音讯全无。
而且,唐叔突然病重卧床。
唐婶带着唐叔的全部家当,跟一个小黄毛跑了。
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了无限恐慌。
为了养活自己和病重的唐叔,八岁的我,加入了“拖裤党”。
在火车站门口,盯着出来的旅客,拖住他们裤子,卖给他们假袁大头,不给钱,就不让走。
我们这些“拖裤党”有十来个人,全是八、九岁小孩,被一个叫“丛哥”的十八岁男孩给控制。
每天每人的任务是二十块,分给我们一块二买馒头吃。
如果要不到钱,丛哥会打人。
我因为年龄最小,常完不成任务,被打得最多、最惨。
记得有一次下雪天,旅客少,我只要到了五块钱。
丛哥把我拉到压水井旁,将我头往水井上撞,边狠狠撞,边大骂我傻逼。
我头裂开了一道好大的口子,流了很多血。
丛哥拉了屎尿,拌在雪上,拿雪团塞进我伤口里。
他站在一旁,看我脑袋喷血痛苦无比的样子,叉着腰大笑:“一条吃不到新鲜屎的蠢狗!哈哈哈!”
伤口的疼、雪的刺骨、屎尿的腥臊……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种屈辱的感觉。
当时,我发誓,以后我要让丛哥生不如死。
那天,我几乎是爬着回唐叔家的。
没有分到一分钱,我煮猪油汤吃。
开水里放一丁点菜市场捡来弃肉熬成的猪油,一根切碎了的葱花,一碗给唐叔,一碗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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