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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磡麦考!
元宝立马抬头望向狂飙突进的面包车,露出忌惮的表情。
麦考仔是老新在红磡的代言人,之所以没用话事人或者大底称呼,就是因为老新还没有开香堂扎职,缺少个名份而已。
在红磡,其他字头提起麦考仔的名号,都会面露畏惧之色。
字母帮的四九们,甚至会破口大骂。
因为麦考是癫的!
只要被他抓到字母帮的马仔,都会被他剁成几段,甚至有时候拉完大片,他还会对着尸体狂砍,剁成肉馅。
以至于有时候双方都停止了殴斗,战场上还会有一幕这样的画面。
双方对峙的准备和谈,只见一小块场地中,麦考高举长刀,像剁馅般不停地向着被打倒在地的人挥砍。
招惹上这个疯子,不太好收场。
“先去医馆包扎!”
元宝揽过林怀乐的肩膀,先带着他去处理伤口。
胜记酒楼的经理,面色难看地站在门口,酒楼中一片狼藉,今夜是别想开档了。
“收拾一下,记在我的账上。”
“今天晚上,就算耶稣来了,也挡不住我开香堂。”
林怀乐路过胜记酒楼门前,大声地对经理说道。
街边的马仔们,听到大佬如此撑神的话,都大声叫好。
经理的苦瓜脸,立刻变笑颜,招呼店里的伙计,打扫店面,清扫被打碎的碗筷。
元宝带着林怀乐去医馆治伤,这时,他后背的刀伤已经凝结。
老医师早就见怪不怪,丝毫不好奇林怀乐背后的伤,是怎么来的,只说了一句忍着点,就手脚麻利地用酒精棉开始清理创伤。
林怀乐点点头,感觉自己后背一阵清凉,而后就传来刺痛,额头上浮起一层薄汗,咬着后槽牙,忍着痛。
谢兰就坐在林怀乐的身边,眼神中尽是关心,见他出汗,就赶紧掏出手绢,给他擦着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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