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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炎和罗峰在米高梅和哥伦比亚身上占足了便宜,吴邪这边也与索尼开始了回合制的谈判。
吴邪的两个底线很简单,一是版权方面没得谈,要谈就直接掀桌子。所以第一次谈判后,索尼就不再想着版权的事情了。第二是分成要拿40%,至于索尼跟唱片店那边怎么分,他就不管了。
全球五大唱片公司,他们究竟怎么切蛋糕,这个并没有固定比例,整个渠道任何一方强势,都会使得一张唱片的分成比例发生变化。
如果非要写一个默认比例出来,那么通常是唱片公司分得50%的利润,唱片店分取30%的利润,制作人10%,作曲、作词各拿2.5,演唱者拿2%,剩下的3%是各地区出版社和各个音乐、唱片协会的利润。
但这个比例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举个例子,如果是一位非常牛逼的词曲家,哪怕只给这张专辑写了三四首歌,最后依然能分到更多的分成;如果是唱片销量特别高的人气歌星,也是同样的道理,一些国际级别的超级歌星,甚至能获得10%以上的分成;还有全球顶级的大型唱片连锁店,他们很可能会寻求35%,甚至40%的利润分成。反之可能会被唱片公司压到20%。
所以,每张唱片的具体分成比例,主要是看哪个环节的人更牛逼,那么他就能分得更多的蛋糕。
吴邪现在肯定是最牛逼的一环,因为制作人、词曲、演唱者都是他一个人,这就至少20%的分成比例。
索尼公司只负责在亚洲地区发行,吴邪觉得他们拿到25%左右的分成就差不多了,再多他还不如自己发行算了。
索尼当然不会同意这个分配比例,吴邪若是先拿走40%,唱片店再拿走30%,他们最多只有25%的利润可赚,剩下的5%还要分给各国的出版社和音乐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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