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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德七年十二月初八,有一姓张的农户在江都县衙门口,击鼓告状。
状告的内容是,江都范家为富不仁,与洪德三年四月,以每亩地十两银子的低价,强买了他家近十亩良田,而且逼着他家在地契上画了圈,并且当时范家的家丁还动手打了人。
事后,这位张姓农户屡次去衙门告状,结果都是不了了之,最后一次他实在是气不过,便又去知府衙门告状。
结果知府衙门把桉子打回了县衙,县衙负责此事的官吏,直接让人把这个农户给打了一顿,轰了出去。
之后的几年时间里,这家人一直求告无门,甚至还被范家的家丁上门殴打,家里的男人被打断了一条腿,日子过得胆战心惊。
而现在,这个有些瘸腿的男人,再一次走到了县衙门口,用尽了最大的力气,击鼓鸣冤。
因为他听说,江都县的张县尊,是个年轻的官员,一腔正气,不怕得罪人。
因此,他再一次鼓足了勇气,敲响了鸣冤鼓。
很快,江都县衙受理了这桩桉子,并且县老爷亲自审桉,命人去范家,把当时买下张家良田的当事人给叫了过来。
这人姓范,名叫范敬亭,是范家的旁系,这些年没有少打着范家的旗号为非作歹,到桉之后,这个范敬亭本来态度倨傲,拒不承认。
但是在县尊老爷一系列的审问手段之下,最终在夹棍面前,范敬亭不得不跪了下来,承认了当时他看上张家的九亩多水田,并且只花了一百两银子买下的事实。
到此,桉子也就告破了。
县老爷铁面无私,判罚范敬亭归还张家的田产,张家归还范敬亭的一百两银子,不过要在这一百两银子里面,扣除十亩水田三年半以来的收益,到最后,张家只需要归还范敬亭不到八十两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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