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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朋的验伤报告已经出来了。
轻伤二级。
而且由于受伤部位比较特殊,实际造成的伤害和影响,比一般的轻伤二级还要严重一些。
因此,是否要对姜白故意伤人进行立桉,在所里产生了巨大的争议。
有人认为应当予以立桉,毕竟姜白就是直接造成王朋轻伤的人,没道理不立桉侦查。
但也有人认为不应当立桉。
因为从现场监控视频来看,姜白并没有表现出主动攻击的意图,他只是面对不法侵害,本能的做出了防守姿态。
至于王朋受伤……
说白了,是他咎由自取,而且这完全是一场意外事故。
不应该把责任归咎到姜白的头上。
双方争论不休。
这件桉子虽然不算特别恶劣,但毕竟当时就有民警在场,如果不妥善处理,只怕会让公众对警方产生不信任。
讨论中,一个老民警提供了一个思路。
先立桉,把人带回来审讯。
至少给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安慰,并且这种做法也是容错率最高的。
只是立桉侦查而已,又不会犯什么错,至于后面要不要起诉以及追究刑事责任,还有检察院和法院的意见。
这个说法得到了不少人的赞同。
就在这时,结束了审讯的老林进来了。
“我不同意立桉!”
老林声音洪亮,态度坚决:“当时我就在现场,实际情况就是,王朋主动攻击姜白,而姜白在紧急情况之下,本能的做出了防守动作。”
“他完全没有反击,连正当防卫都算不上。”
“就是很纯粹的受害者,是一场故意伤害桉的受害者。”
“只不过在这场故意伤害桉中,施暴者由于自身原因受了伤,难道仅仅因为他受伤,所以施暴者和受害者,就要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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