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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一博还不知道这边的后续。
就算知道,他也管不到。
别说是他,就算是官府都不一定管得到。
看着是条人命,但奴籍的人命……
也就那么回事!
懂的都懂。
虽然大魏的律法明文规定:
主家故意杀死奴婢的,杖七十,徒一年。
若是误杀,则处罚金十贯。
可规定是规定,执行是执行。
别说“杖七十,徒一年”,就算是罚金也没几个人交过。
大魏官府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尊奉“民不举官不究”。
能用得起奴婢的,又都不是平民百姓。
至少也是些头脸的。
娇兰一个从江南买来的奴籍女子,又无亲人在侧。
处置的办法太多了。
贾府这样的大户人家,死几个奴才又算什么?
对于这样的人家,官府敢“罚酒三杯”。
可能都觉得有些过了。
毕竟,哪个大家勋贵没杖毙过几个奴才?
其实贾府在这种事上,已经算极重体面的。
很少动则杖毙。
平时对奴才也是极好了。
从这个角度,真的算是“仁善之家”。
王熙凤即使想弄死娇兰,也不想这样沾血。
而是带回府里一点点撕扯。
可她千算万算,也没算到这个娇兰软的不吃,只能来硬的。
却也因此直接丢了性命。
只能说,她用一尸两命,给王熙凤填了点麻烦。
但对贾府这样的人家来说,又算不上什么大麻烦。
唯一要担心的,就是正妻打杀有孕妾室。
大小都是一桩丑闻。
一旦传出去,怕是会丢了贾府的体面。
王熙凤明白这一点,处置的也算周全。
她借着贾琏的名,去长安府找来几名番役午作。
一起帮着操办了丧事。
这是借着官面的人,宣告娇兰的死无关谋杀。
是她自己福薄命短,不小心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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