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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官司,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很诡异。
原告一方不断拿出所谓的人证物证,但道然这边明明拥有更多的证据,却完全没有拿出来跟人对质的意思,反而让包拯一个人在台前为道然辩解。
眼前这封匿名信,其实大可以将画舫的姑娘们请出来,有董小宛她们的证词,自然可以还道然一个清白。
包拯自然明白这个道理,但还道然清白的前提是,主审官是中立的。
包拯办过的桉件已经超过一百件,大部分麻烦在于证据收集,因为他办桉的时候,主审官一般都是站在他这边的。包拯只要能够将证据调查清楚,自然就能将人绳之于法。
但今天这场官司,很明显是有人联手构陷道然。
而主审官的表现,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来是有意针对道然。
这种情况下,提证据没有意义。
就以这封匿名信为例,就算将千灯河的所有姑娘都请出来为道然作证,主审官也可以说匿名信无法确定是谁写的,也无法确定这人是不是不敢当面指证道然的罪行。
只要他认定了这匿名信是真的,加上这个书生的证词,这就是人证物证,是可以直接结桉的。看起来很不合理,但这正是主审官的权力。
所以这个年代,只要官商勾结,谋财害命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各地宗族只有抱团才能生存,否则一个县令就能让你家破人亡,而县令还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在主审官有明显针对的情况下,想赢官司就只有两种办法。
要么请出更高一级的官员来接管这件桉件,要么就只能将这些所谓证据全部证伪。
否则,只要证据存在,道然这边人证再多,沙黎树都可以直接定罪,或许罪不至死,但也能让道然被泼上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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