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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忌在邓析、伯噽、范蠡等群臣的陪同下,来到稷下学宫的广场之上,坐在了四方台。
此时,偌大的广场上,坐着数以千计的士子。不止是稷下学宫的士子,也有许多慕名而来的士子。
这一场辩论会,注定会影响深远,垂名史册。哪怕是孔丘、计然、老子这些诸子百家的代表人物,都悉数到场听讲。
至于辩论,那是士子们的事情,庆忌要做的则是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然后酌情制定吴国新的律法。
这算是一种
“民主”了。得益于吴国广开言路,在各地建立起了官学,所以士子的数量暴增,都开始积极参与了国之大事当中。
他们有着参政议政的权力,这是庆忌给予的。当然,要人身攻击或者是诽谤君王,庆忌是绝不会姑息养奸的。
毕竟这样的白眼狼,活着也是浪费粮食,死了还浪费土地。作为吴国的廷尉,法家的代表人物,负责重新编撰《法经》的邓析,第一时间登上了辩论台,环视一周后,朗声道:“二三子,我邓析奉王命,开坛讲学,广纳百家之言,还请二三子不吝赐教!”
“今日之议题,在于‘礼’、‘法’,何为礼法?”
“无礼人不立,无法国不成。”
“究竟是以礼教人,还是以法治人,请二三子畅所欲言,我大吴绝不以言获罪!”
“现在存在之法令,还有待商榷者,其一——干名犯义!”
“子孙控告祖父母、父母的行为,究竟是否治罪?还请二三子无所不言!”话音一落,邓析就退了下去。
名指名分,义指情义。卑幼对尊长提起诉讼,为干名犯义,即为犯罪。
这就是所谓的
“干名犯义”。在原来的历史上,干名犯义是在元朝确立的一种罪名。除了反叛、谋逆、故意杀人以外,儿子不许作证父亲所犯的罪行,奴隶不许告发自己的主人,妻妾、弟弟、侄子不许告发自己的丈夫、哥哥、叔叔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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