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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往于矿场,争抢原石时同人私斗是常事的刘三青自不孱弱,反而是那行凶的乞儿,看他那副被京兆府的差役押在那里颤颤巍巍的样子,怎么可能是刘三青的对手?
行凶的凶器是一把缺了口的长刀,这样的凶器划拉出的伤口很难被模彷,此时就扔在了刘三青的尸体旁。跟过来的吴步才仔细核对了一遍伤口,点头表示凶器确实是这把刀。
刘元蹲下身,捡起那把缺了口的长刀在手中掂了掂:这长刀很轻,样式倒是常见的很,街边的铁匠铺子里的成品长刀中,卖的最好的便是这等长刀。
倒不是因着这长刀有多好,盖因这长刀的用料上“省”了些,故而卖的便宜。
于多数招纳家丁护卫的人家而言,“便宜”这个理由便足够了。
守家护院的护卫,于寻常人家而言用处也是震慑居多,多是抓一两个小毛贼同地痞流氓这等人。抓这等人时,多数时候还用不上刀,因着一年到头也未必用得上一两回刀,自然挑最便宜的这等,扔了也不心疼。
眼前这把应当便是旁人扔了的豁了口的长刀,被这乞儿捡了防身所用。
“打听过了,刘三青昨晚去喝了花酒,多喝了几杯,夜半醉醺醺的出了青楼,待路过这里时,叫乞儿认出了他来,”差役瞥了眼一旁形容枯藁、麻木的乞儿,道,“看刘三青穿金戴银,日子过的好,他却是昨日一整日才讨得一个馊馒头,多年的仇怨一时冲上了头。”
“刘三青醉醺醺的,连路都走不稳,素日里跟在身边的护卫也没带,竟是一点反抗也无直接被他砍倒在地。”差役说到这里,忍不住摇头,“这一砍,恨意上来哪还收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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