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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长史刘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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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海县码头喝了一整夜的酒,第二日一大早,李佑便与张大胡子告别,带上了红薯踏上返回齐州的航路。

这一趟回程,李佑志得意满。

海寇被剿除,最想要的红薯也已找到。

回去便能将那红薯种上,他名下那么多田地,正好都可以拿来当作实验田。

只要红薯能推广开来,这一趟齐州,就算没白来。

靠在船头吹着风,李佑十分惬意,在这等畅快心情烘托下,眼前的胡泰来,都显得英俊帅气起来。

对于这胡泰来,李佑着实有些无奈。

这家伙是个高昌人,还是个胡汉混血,他个头不高,眉眼倒还标志,这一点倒有点混血气质。

但这家伙,毕竟是个小偷,而且可能是他的职业使然,这家伙的行事作风,说话神态,都透着些猥琐气质。

明明是浓眉大眼的标志男儿,总是挤眉弄眼,佝偻着身子四下探头张望,给人一种贼眉鼠眼的感觉。

这胡泰来是李佑拿了烈酒,从李孝恭那里换回来的。

之所以换他,当然是为了追查这红薯的下落。

如今,红薯已然到手,胡泰来自然也没了利用价值。

李佑当然做不到过河拆桥那般地步,所以昨日夜里,他将胡泰来召了来。

当着张大胡子的面,李佑给这胡泰来自己选择出路的机会。

要么,就从李佑这里领一笔钱,自己去做些营生。

要么,就加入到张大胡子那蜉游帮里,跟着他们跑商。

这胡泰来好歹有个专业技能,能偷会盗,而且与那蜉游帮,还有过些“交情”——毕竟这红薯就是他从蜉游帮偷来的。

这样的社会闲杂人等,放到蜉游帮里,正为合适。

李佑搞定了张大胡子,也备了一笔银钱,就等着这胡泰来自己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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