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安明和于启晨一行人走到一个玻璃暖棚里,入眼的是一片红红绿绿的景象,有红、有黄、还有绿,小得像荔枝、桂圆,多得超过满天繁星,看得随行的小虎等人眼花缭乱。
顾不上看其他人的样子,黎安明直接扑了进去,开始一垄一垄的查看起来,他没想到短短一年时间,就被于启晨培育出这么一大片了。
犹记得这些番茄还是黎安明从濠镜澳卜加劳那里顺来的,都是一些小番茄,后世俗称的圣女果。
最早关于食用西红柿的记载是16世纪。而这批“勇士”是正是玛雅人和墨西哥南部地区的原住民,他们选择生吃这一简单粗暴的方法,其实最大程度的保留了西红柿的原汁原味。
16世纪中叶,西班牙和葡萄牙商人在墨西哥意外发现西红柿卖相极好,于是将其带回欧洲,作为高档观赏植物,但是,没人敢尝一口。
直到一个“作死”的画家的出现,自杀的时候选择了吃西红柿,在默默吃了一个之后,安静地躺在床上等待死亡,一天时间过去了,除了肚子饿没有别的不良反应,于是,西红柿开始走上餐桌。
再后来,一次宫廷聚餐,西红柿被作为主菜。殊不知,那次聚餐西红柿直接“撂倒了”一帮贵族,一百多年过去之后,西红柿的罪名才洗清。
“罪魁祸首”是当时的含铅锡制餐具。由于番茄的酸性能将餐具中的铅萃取出来,那些大胆的吃货实际是被铅中毒给“撂倒了”。
鉴于此,西红柿直到18世纪后期才真正走上欧洲餐桌。
这期间的100多年,在万历时期,西红柿漂洋过海来到了中国,不过此时它叫蕃柿,一名六月柿,同样也是作为观赏植物,不过很少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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