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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军县内,东城区域,黄御麾下那率先进城的三千人马,驻扎在此处。
大军安营之后,黄御便立即给众将士‘约法三章’——不得扰民,不得抢夺财物,不得欺负百姓。
违反军纪者,杀!
文聘本就是南阳郡人,对南阳郡,有一定的感情。当看到黄御能如此约束手下将士,让南阳郡的百姓,得以减轻兵灾之祸。
心中大喜!
不自觉的,对黄御的敬佩之情,又加深了几分。
在文聘的心中,黄御是个有大胸怀的人。现在,又加上了一条——大仁义。
冠军县东城区的主要居住者,皆为普通百姓。黄御在此驻军,其目的,不言而喻,保护百姓。
有了这两条之后,黄御的‘明主’之态,便愈发的明显了。
文聘心中的抵触情绪,也愈发的消除了。
不久之后,蔡勋率领着五千襄阳军到了。
他们一进城,哪有什么军纪?
抢!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打仗这事,对襄阳军的军官来说,是升官和发财;对将士来说,是发财。
怎么都避不开‘发财’两字。
而发财的手段,正是‘抢’!
现在,冠军县就在眼前,犹如一只剥光了的小羊羔一样。不狠狠地抢它一番,怎么对得起自己一路急行的付出?
半天之后,冠军县就犹如‘人间地狱’一般了。
唯独黄御派兵控制的东城区,能侥幸免于灾祸。
一是因为蔡勋给黄御面子;二是因为普通老百姓的东西,太廉价了,襄阳军不屑。
抢一百个老百姓的家的收获,也没有抢一个‘大户’之家,来的丰厚。
文聘见后,深感痛心。找到黄御,对其说道:“御公子,我替冠军县东城区的老百姓,谢谢你。请你一定要守住这最后的防线。战争之中,百姓无过,何必要他们承受这战争的灾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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