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战场形势变化迅速,节奏基本掌握在金雀花佣兵团的手上。
时而高地剑士集体冲锋,与亡灵们胶着厮杀;时而他们又迅速撤退,然后装弹完毕的龙虾枪兵站起身来,朝亡灵们齐齐来上一发。
有考据党玩家说,这种射一次就要重新装弹拉栓的来复枪,其实是什么电磁线圈驱动的“磁暴高斯步枪”。阿斯克并非军事科幻爱好者,对这个是不太懂的。
不过他在游戏里当然也玩过这枪。射速慢,杀伤大,破甲和贯穿能力卓越,就算泰坦挨上一发也要重伤。
正因为如此,假如自己贸然加入战场,说不定就要被敌我不分的高地剑士缠住,然后被龙虾枪兵一发齐射集火……毕竟高地剑士和龙虾枪兵,在长相打扮上都很有,呃,那个辨识度,自己可没法轻易混进去。
估计大概率还是会被当做扮成人类的亡灵吧。
因此,出于对自身安全的谨慎考虑,阿斯克便没有冲入战场,而是在附近山头找了个平坦的位置,取出了野餐布铺在地上。
然后坐下,拿出了……烧烤炉和冰啤酒。
烧烤都是诺菈串好刷了酱的,在烤炉上转动片刻,便开始吱吱冒油。金色的油脂落在炭火上,发出滋滋的声音和白烟。
啤酒也全是冰镇的,在这个天气喝冰啤酒倒是很适宜。将烤架挪了下位置,阿斯克便继续转动烧烤,同时观望着下面的战场。
正好看见一个身材高大的高地剑士,一剑就将食尸鬼的头颅给砍了下来,同时用涂满油彩的脸高声咆哮怒吼。
“好!”阿斯克点了点头,刚才那记斩首确实非常漂亮——尤其是以食尸鬼趴在地上的别扭体位来说,要精准切断脖子还是比较困难的。
他咬了一口牛肉烤串,感觉鲜香的油脂从口舌间爆了出来,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都在欢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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