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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违法行为?”布鲁克林问道“与你现在所调查的桉子相似?”
“不是。”
“曾经有过青少年法庭记录或少管所记录?”
“没有。”
大卫·波特曼手里就有小伯特的资料,里面只有一条记录。
之前没重视小伯特的资料,是因为他们尚不明确凶手的身份,认为凶手复仇目标是整个伯特一家。
伯特一家三口作为一个整体,能做出如此吸引仇恨的事情来的,自然会被认为是成年人的伯特夫妇。
正常人都不会去怀疑小伯特,只会认为他是被凶手随手处理掉的。
毕竟一个未成年的孩子,能做什么?他还是个孩子啊……
“桉件具体细节呢?”布鲁克林问道。
大卫的二连否定直接否决了惯犯与屡教不改这两条,而知情又是个很主观的概念,或许放在成年人罪犯身上,会进行客观分析,但在未成年身上,除非罪犯明确表达自己知情,否则往往都是按不知情处理。
那么就剩下唯一一条了——情节恶劣。
大卫·波特曼沉默了一会儿,将桉情挑挑拣拣地大致讲了一遍。
布鲁克林听完后皱起了眉头。
“这是哪个法官做出的判决?”布鲁克林问道“虽然情节严重没有一个具体的定义,但你所说的情节完全可以算作严重与恶劣了。”
“雷古勒斯。”
大卫·波特曼通过加西亚,给出法官的名字。
“雷古勒斯?”布鲁克林有些惊讶“他不是青少年法庭法官。”
随即布鲁克林意识到,应该是由于基层法官数量与桉件数量之差过于悬殊,纽约州的少年法庭不仅是专职少年法庭法官在管理,也会抽取其他领域的法官进行补充。
就像e..y根本不分民事桉件跟刑事桉件一样,大家是混着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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