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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婚姻法》一夫多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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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礼》中曾有一处关于男女嫁娶的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这一奇怪的论述,引起不少后世之人的争议。有人说,这是古代出现最早的晚婚晚育政策。然则这毫无根据的论调,不免让人嗤之以鼻。试想成婚过晚,人口又如何快速繁衍?乱世之中,诸国都需要在战争中投入大量的青壮。故此以“弱冠”与“及笄”作为男女成年嫁娶的年龄推断更令人信服一些。

男子二十而娶,女子十五而嫁。即为准确的适婚年龄。当然也存在着早婚早孕的现象。其实,在乱世中,家庭的组建多数是为了生存。加上这一时期,医疗水平十分落后,或许只是小小的风寒便能夺走一个成年人的性命。不身处于乱世的大环境中,是无法理解古人奇怪的行为。

从大周的官制上便不难看出问题的所在。一国重臣的六卿中,太宗、太祝、太士、太卜四位分别从事与祭祀、祈祷、神事与占卜的工作。在普通百姓眼中,生病后选择治疗的途径是很多的。因此医学在这一时期,没有突飞猛进的发展。

而这一切又潜移默化的影响了婚姻。无论是长辈还是已经成年的子女,更看重的是健康以及婚姻可以长期而稳定的维持。这便是此刻人们对于婚姻幸福的普遍认知。道理很简单,幸福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不像后世可以满足物质后,追求精神上的寄托。

姬兰认为自己对王诩有所亏欠,所以最初在云梦谷口建立的村落,她并未插手管理。反倒是做出了妥协与让步。宰府建成后,姬兰命人向王诩道贺,以乔迁新居为由摆下酒宴。谁料对方竟婉拒推辞。这让心高气傲的大卫公主十分不满。不仅如此,王诩还将姬兰相赠的车马奉还。一时间两人的关系到达了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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