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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吧,多吃点,待会让店家给咱们弄点干粮。”
“我们是被通缉了么!”
白芷很聪明,这是一句肯定句!从刚刚那位所谓捕头的反应,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她也没问为什么不在城中过夜的事情了。
她没想到潘家的势力竟然可以影响到隔壁县城,她没说什么“对不起”之类的,因为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白芷让店家给他们准备了五斤炒米,用竹筒子帮他们装好,炒米,是干粮的一种,留着给他们路上充饥。
两人走出店门,这一顿饭,花了他们七十多文钱,白芷还是有些心疼,而丘志清却是有些尴尬,这算不算吃软饭?应该不算……吧?
当丘志清两人走后不久,进来的两个客人看到桌子上空空如也的竹筒,不由的叫到:“店家,你家怎地连筷子都不备了?”
……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此时此刻,丘志清便背着白芷,白芷背着干粮,给他指路。
两人走的不是很快,丘志清也要节省一点力气,背着她,是怕到时候有什么意外,她跑不动,所以给她留点气力。
两人很快便出了城南,之前在店内,丘志清也算是搞清楚,自己所处的年代了,现在是宋元丰三年(1080),也就是北宋中期这个样子。
他们所在是渝州南边,几年前新设置的南川县(今重庆QJ区以南),他们现在只想知道,他们的通缉令发到哪里去了。
要是只发到了渝州府,那么他们只要离开南川境内,进入土司的地盘,那边可高枕无忧了,可如果闹到了东京……
丘志清这算是诱拐已婚女子,而白芷这算是婚内出轨,按《宋刑统》中规定,女性“有夫者,徒二年”,也就是他们要被流放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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