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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律师出名最会捉痛脚,万一说错话,一纸状书告到法院,他前途说没就没。
可是别无他法,良文顶着压力,按照最正经最符合法律流程的来询问案发经过。
程一依和四个小伙伴都没有隐瞒。
主要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程一依把她在厕所观察到的情形告诉他们,之后的事情,他们在监控也能看到。
良文指出,“也就是你在事发前已经察觉到受害人的异样了,当时为什么不选择报警。”
“我也没多想啊。只是看到他皮肉下有鼓动而已,有可能是特殊爱好者的癖好。”程一依很无辜,“总不能遇到点没见过的东西就疑神疑鬼报警吧?”
不仅不符合逻辑,还有可能被警察误认为报假警,那才叫冤呢。
这个问题略过,人之常情,良文没有执着追求,“我们翻看录像,看到受害人身上的虫转移到经理身上,当时你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到把他的手放进冰桶内?”
“我不放冰桶难道拿火烧吗?”程一依觉得对方问了蠢问题,不过明白这是正常的问话,她说了自己的思考过程,“一条条挑出来不现实,太多了,我也不想徒手接触那些东西。就近的水源就只要果汁和冰桶。所以就把经理的手按进去,看看能不能洗掉。”
思维清晰,临危不乱,不似简单的学生。这是良文对程一依的评价,只是作为庆管家的被监护人,貌似也说得通。
良文又问了好些问题,问不出几个学生有什么嫌疑的,只好先放人,“后面可能随时传你们过来问话,这段时间不要离开主星。”
听到不要离开主星,程一依杏眼一转,有些兴奋,“我一个星期后要去参加军训,是不是意味着能享受特权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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