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可是从小打到大的宿敌!
就算现在为了战略不得不握手为友,但她认为这种情况也是短暂的,不可能长久,迟早还是得分道扬镳。
「你有更好的办法,还是打算半途而废?不就是同住一个屋檐下,有什么好害怕的,你怕我吃了你不成?」
「不都说男人都是狼,况且你还是个花心大少,我害怕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说到这个,严亮臣就有话要说了,「那封号是你给我的,不是事实!」
「女朋友一个换过一个,还想辩解?」就实际状况来看,严亮臣是花花公子无误。
「反正同居也是假的,就算我花心,也和你没有丁点关系,快决定,要不要同居?如果你现在拒绝,以后就不要找我合作,本少爷没时间陪你玩家家酒。」严亮臣丢出了重话。
林之筠若不答应,他顶多就是继续被长辈牵着鼻子去相亲,他们还不至于会强迫他进礼堂。
但林之筠却因为曾经遇见了方家诚那种神经病,不想继续冒险,「我答应,但前提是要先签同居守则。」
这是她最大的让步了。
说做就做,隔天林之筠就包袱款款来臣的住处了。
也幸好她回来后没住家里,而是自己在外租屋,不然光收拾行李就会被全家人连番质问了。
同居守则林林种种十来条,严亮臣越看眉头皱得越紧,这屋子是他的,但他却得遵守林之筠提出的同居守则,感觉立场根本相反了。
林之筠的条件对一般人来说不算严苛,但对严亮臣来说就有点超过。
因为这是他的房子,他却得被牵着鼻子走,尤其是得改变自己的生活型态,这就有种不自由的感觉。
就像守则上写着「不得光着身体在屋内走动」,这一点便可能会要他的命,他自小在家里就是穿着短裤、打着赤膊,这要求对他来说,真的有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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