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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此千里马,幸得天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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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只是工具,而工具则是要看谁来用。在墨者手中,刀是为了救人,可在乱臣贼子手中,握住刀是为了自己的利益。

这两种人当然不一样,但刀是一样的,难道因此,刀就黯然失色了不成?

还是说在墨者手中的刀才算刀,别人手中的就不算呢?」

顾担反问道。

将墨者替换为法家,将刀替换成律法,将乱臣贼子替换成违法之人,这是一样的道理啊!

工具也好,制度也罢。

最关键的是,掌控着他的人。

而与墨家、儒家不同的是,法家立身之本就在庙堂,就是最熟悉那一柄刀的人,甚至掌握着如何铸刀的手艺。

但也仅仅是手艺了。

真正握着刀的人,不是法家,从来都不是。

郑非只有想明白了这一点,才能真正搞清楚法家的作用是什么。

大公无私、清正廉洁、刚正不阿、无惧权贵......这些东西当然很好,若没有一星半点值得欣赏的地方,顾担也不可能给郑非一个机会。

但有这些东西,仅仅只是合格的持刀之人,连铸刀都做不到,更别说是做刀的主人了。

「律法是因人而定,自会因人而变。同一套律法,对不同的人来说,作用不一样,不很正常么?

你说那头青牛是凶兽,在寻常人那里,固然无错,千百个普通人都不是那头青牛的对手。如此说来,自是大凶至极。

可若青牛在强者的手中呢?武道宗师的手中呢?青牛还能算是凶兽么?

抱着律法研读,将其记在心中当然是一件好事,可若不懂得变通的道理,认为落下的笔墨就永远正确,何尝不是一件蠢事呢?」

顾担不遗余力的为郑非解惑。

看的启志帝眼中满是羡慕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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