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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法兰西玫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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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芳非常的漂亮,按照皮埃尔的说法,芳芳的绰号叫做法兰西玫瑰,由此可见一斑。不论是在十七世纪还是在二十一世纪,芳芳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看得夏也舒也非常羡慕,特别是气质。

顺治十八年,1661年,芳芳已经是大龄剩女了,二十三岁,过了17岁都是剩女。

法国国王路易十四曾经迷恋芳芳,但是法国的皇太后认为芳芳出身寒微,配不上国王。而且,太后早就给路易选了一位合心意的王后,正好要送给路易十四,所以就把芳芳赶了出来。

本来,太后想要杀死芳芳,她活着就会让路易十四心心念念。聪明的芳芳察觉到了太后的险恶用心,于是投身修道院,愿意把自己献给天主,这么一来她就成了修女。而按照天主教的要求,修女是不可以结婚的。所以,路易十四必须死心,这也就让太后放心了。

芳芳并非没有姓,只不过她的姓氏不太好说,她本人有四分之一的丹麦血统,因此芳芳身材高挑,皮肤白皙。他的父亲是个羊毛商,靠着囤货居奇发了大财,因此颇有家资,所以芳芳很小的时候就受到良好的教育。

芳芳的父亲想方设法把芳芳送去法国后宫,因为花了钱,所以一开始芳芳就给奥地利的安妮,又叫做安娜?德?奥地利,也就是路易十四的母亲的女官玛格丽特当女仆。

芳芳老爸的想法也就如同中国古代的一些家族一样,想要让女儿成为皇后或贵妃而一飞冲天。

芳芳被送入法国宫廷之中。芳芳在法国学习到了许多新鲜的知识,因为此时的巴黎是欧洲文化和艺术中心。

芳芳的父亲在一次宫廷阴谋中被下毒害死,那个时候芳芳也不过只有十四岁。后来她就从宫廷后补女官又重新变成了女仆,整日干着肮脏而劳累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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