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人,身体素质显然比现代好多了,于延虽然骨折了,但是再修养那么一周,基本也就OK了。
夏锦绣琢磨着要在一周内做出一个改造计划。
杀马特的造型绝对要换掉!
那夸张的浓妆绝对也要PASS,面具就不错,不仅能隐藏身份,还能掩饰长得丑这个事实。
一脸痘痘,绝对让人看了糟心,还不如带一个漂亮的面具。
好吧,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歌好听。
夏锦绣随便听了榜单上的几首歌,然后发现这里的人比较喜欢中高音,排在榜首的都是一些很有爆发力的歌曲。
夏锦绣:嗯,写歌写歌。
BEYOND,这个乐队的歌,必不可少,虽然这里没有粤语,但是国语版,也是不错的。
信乐团的,嗯这个必须有。
动力火车的也不错……
接下来,想得起哪首写哪首。
自己画了个5线谱,夏锦绣认认真真的写歌。
至于若是有人问她为嘛会写歌?
自学成材!灵感爆发!
天才的世界,凡人是不懂的!
忙活到了晚上9点多,和苏蛮道了个晚安,并约好明天开始锻炼后,夏锦绣回房。
洗洗涮涮,换了睡衣之后,用光脑开了一个夜间拍照,放在自己的窗口对准下方的道路,夏锦绣伸了个懒腰扑到床上睡觉。
第二天5点起床,简单的洗漱,换上刚买的运动服,出门,苏蛮早就等在了客厅。
“姐,早!”
“幺幺,早。”
两人一道出门,在小区的道路上慢跑了起来。
虽然有金手指,但是必须两手抓。
夏锦绣再次开启锻炼模式,顺便把苏蛮也拽上了。
生命在于运动!
拳头,在哪里都能说话!
因为体质太差,原本能跑1个多小时都不带喘气的夏锦绣只觉得自己累成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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