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兵与步卒最大的不同就是形势变化太快,容不得主将安坐中军,从容指挥,为了能及时掌握情况,发出命令,将领必须亲临阵前,甚至亲自披坚执锐,冲锋陷阵。一个武艺高、指挥能力强的骑兵将领就是整个队伍的灵魂,有时候甚至能以一己之力决定胜负。
鲜卑人与汉人最大的不同就是鲜卑人没有正面对决的习惯,他们更多的保留了游牧民族的习惯,利则战,不利则走,利用骑兵的速度与对手缠斗,直到把对手拖死。除非拥有明显的优势,可以碾压对手,又或者有不得已的理由非拼命不可,他们不会豁出命来硬碰硬。
太史慈有过在辽东游历的经验,又有阎行整理的骑兵战术概说,对此一清二楚,所以一出手就拿出了战斗力最强的甲骑,强行突破阙机的阵地,随即又亲自上阵,率部冲杀,迅雷不及掩耳的重创了阙机本人,击垮了阙机的亲卫营,抢占了优势。
亲卫营是装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精锐,往往是整个大军的信心所在。亲卫营的阵地被迅速突破,对其他各部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这些鲜卑骑士的装备和战斗力都不能和亲卫营相提并论,在甲骑和太史慈率领的亲卫营面前更是没有还手之力,被杀得人仰马翻。
太史慈在飞马部落的阵地上往来奔驰,如入无人之境,杀入西北角的河谷。这里是飞马部落的骑士进入战场的通道,大部分人都以为前面有两万精骑,敌人不可能出现在这里,都很放松。等听到喊杀声、马蹄声越来越近,看到汉军骑士出现,尤其是数百人马俱甲的甲骑轰隆隆的杀了过来,顿时大『乱』。
甲骑呼啸杀入,战马如风,长矛如林,将鲜卑人的阵地冲得千疮百孔,一片狼藉。鲜卑人慌『乱』之际掉头就跑,也有一些勇士拉弓『射』箭,或者举起长矛、战刀迎战,却无法阻挡甲骑的脚步,就像一朵浪花,一闪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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