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猛道:“从政治的角度来考量,元朝统治者之所以建立这样一种‘四等人制’的本意,无非是想加强自己的统治。当年蒙古人的崛起速度过快,依靠弓弩骑兵,人口稀少的蒙古人占据了极为广阔的地盘。忽必烈建立起元朝之后,面临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就是蒙古族人口太少了,而被统治的汉人数量庞大。人口基数的短板可以用教育、文化来弥补,但讽刺的是受教育程度低,文化水平有限恰恰是当时大多数蒙古人的真实写照。‘四等人制’有效地分化了汉人的内部团结,当时的第三等‘汉人’与第四等‘南人’,本质上都是汉人,却因为被人为分化,而丧失了民族凝聚力。”
东家道:“他们建立‘四等人制’,恰恰是要跟中原文明的‘华夷之辨’相抗衡。传统的华夏文化圈,认为中原文化是中心,周边的文化、种族都是蛮夷。作为原先的少数民族,蒙古人在建立起庞大帝国之后,自然是不允许自己的文化被看轻。为了强调自身文化、强调统治的合法性,建立起一套与‘华夷之辨’相反的制度,成为了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情。这套制度的核心便是将蒙古人放在统治大厦的最顶端。最先归附并为蒙古大军南征北战、东征西讨做出巨大贡献的色目人理所应当的位列第二等。北方汉人在蒙古族建立政权的期间,帮助其建立了各项制度,所以位列第三等。最后一等的南人,则是因为其抵抗最顽强、反叛最激烈。”
东家捋了捋自己的三缕长髯,仍然慢悠悠地说道:“据《辽史》记载:‘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契丹人为了加强燕云地区的统治,采取了南北官制。在燕云地区实现汉制,而在塞北关外,则是保持原有的契丹统治制度。女真族建立金朝后,在兵权、财权上的用人顺序为:‘先女真,次渤海,次契丹,次汉人’。辽金两国采用这种民族分化制度,就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抵御来自其他民族对政权的冲击,也为了建立自己作为统治民族的威信。元朝模仿辽金两朝所建立的‘四等人制’,短期内确实加强了蒙古人对天下的统治,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官吏的任命和选拔、考核,大多由蒙古人掌控,并拥有特权,为其在全国的政权建立多了一重保障。这些也都是继承前人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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