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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黑人总比白人好拐吧。
陆军部已经给两个黑人团各派了主官,都是年轻的白人军官,一个叫做艾伦?布朗,马萨诸塞州波士顿人;一个叫比尔?凯勒,缅因州波特兰人,军衔都是上校。
关卓凡发现他们俩有着非常相似的地方,都算新英格兰人,都是豪门子弟。艾伦?布朗的老爸以前做过波士顿的市长,比尔?凯勒的老爸是缅因州最高法院的首席大法官;同时,政治倾xiangshang,都有着强烈的反奴隶制色彩。
这是当时统带黑人团的白人军官必备的条件,反奴隶制的政治取态不消说,他们的豪门精英身份可以适当抵消歧视黑人的白人同袍的压力;同时,既知道被俘后会被敌人绞死,依然挑起这个担子,就必是意志坚定、能够舍生取义的“有理想、有信念”的好青年了。
至于年纪轻轻就居上校之高位——都是从上尉直接升到上校的,也是出于上述原因,一来增加权威,压服戴着有色眼镜的白人同袍,二来也是对他们负责这种吃力不讨好、并且风险更高的岗位的补偿。
两个年轻人生气勃勃,关卓凡都很喜欢。
不论是布朗和凯勒,还是他们手下的黑人团士兵,都没有想到战区总司令会亲自校阅他们,都非常激动。
这两支部队,从组建之日起,就受尽白眼。比尔?凯勒带的缅因州第十二志愿团到现在为止还没发军靴,有的士兵的鞋子破了洞,脚趾露了出来。有的干脆就光着脚。艾伦?布朗带的马萨诸塞第六十步兵团稍好一些。穿的是让麦克道尔吃了关卓凡一顿鞭子的鞋子——不分左右脚。
两个黑人团报到的第一天。关卓凡就亲自下令给他们换装,然后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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