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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母皇太后回到北京的第三天,几道上谕接二连三地颁了下来,朝野震动。
首先是关于惇王的:
“谕内阁:惇亲王奕誴,恶形恶状,卑污荒唐,生人难言。朕治天下,一秉至公,议亲议贵,不及枭獍,讵付伊有司,律法煌煌,断难侥幸!”
“惟奕誴乃宣宗成皇帝所出,文宗显皇帝手足,加诸重典,必妨皇祖考之父慈,伤皇考之兄友,害损二圣在天之德。朕中夜彷徨,辗转叹息,终不忍为也!”
“朕之苦衷,跪陈两宫皇太后膝前。我皇太后慈心悯然,相顾叹惘良久,谕曰:上天好生之德,降及草木,况皇考祖之血胤乎?慈命殷殷,朕奉承惟谨,着惇亲王奕誴,革去一qiē衔爵,收回一qiē御赐物件,贬为庶人,不入玉牒,交宗人府永远圈禁,遇赦不赦。”
“此恩出逾格,非为永例,臣民当谅,神明当鉴!钦此!”
又是一篇好文章。
这道上谕是用小皇帝的口吻发布的,事实上不关小皇帝一个铜板的事儿。曹毓瑛和许庚身二人合拟;关卓凡校阅修订——自然也请恭王看过,恭王也自然没有发表任何具体意见;两宫皇太后最后审定——其实也只是圣母皇太后一人的事儿,母后皇太后虽然细细看了,但也没有发表任何意见。
上谕没有指明惇王所犯何事,如果的指,一是必惊骇天下人耳目,致流言四起。人心浮动;二是这样一来。就没法子不“付伊有司”了。司法程序一旦启动。惇王最好的下场也是个赐死。
不过,上谕没有回避惇王罪行的严zhòng性,话里话外,都在暗示:如果照章办事,是可以判处惇王极刑的。
这么做,一来是为了安抚受害方睿王一系,示宗室、八旗及天下臣民以大公无私,不使人有秉国者避重就轻、袒护宣宗一系的印象。二来。罪行足够重,接下来判惇王“无期徒刑”,才会显得不但没有冤枉惇王,其实还让他赚了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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