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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九章竟睁着眼睛说瞎话了!
如今,轩亲王允准征善、承善兄弟进读宗学、领取恩俸,于私,郭嵩焘再也不必内疚神明;于公,郭嵩焘亦认为,在神机营被黜出旗、公主承嗣继统的大背景下,此举对于收拾人心、尤其是旗人和宗室的人心,是大有好处的。
肃顺跋扈,做事情不给人留余地,得罪的人多,对他衔之次骨的人便多,其中尤以旗人为甚肃顺抑满扬汉,大刀阔斧的削减八旗钱粮,他在位的时候,不晓得有多少人,恶之欲其死?
可是,吊诡的是,肃顺真的伏法了,舆论却开始反转了。
开始有人念叨他于艰难万端的情势下维持住大局的好处了,惋惜开始多于谴责了,最主要的是,愈来愈多的人,开始觉得肃顺“冤枉”了不是说肃顺没有过错,不该下台,而是罪不当罚。
肃顺之罪,无论如何,不至于死而且,还是“显戮”。
至于载垣、端华两个,就更加冤枉了,简直就是“陪绑”。
争议最大的,是载垣、端华、肃顺等“三凶”的罪名拢共八款,其中的绝大部分,都可以说是“欲加之罪”,有的捕风捉影,有的无中生有,有的简直就是颠倒黑白。
先跳过第一款,从第二款看起:
“御史董元醇条奏皇太后垂帘等事,载垣等非独擅改谕旨,且于诏对时言‘臣等系赞襄皇上,不能听命于皇太后,即请皇太后看折,亦为多余之事。’当面咆哮,目无君上。”
有人说,肃顺他们的话,说的虽然不客气,其实是没有错的:政事上头,如果听命于皇太后,不就是“垂帘”了?还算什么“顾命”?
一切谕旨之撰拟,本就皆出自顾命大臣之手,何来“擅改”一说?如果说,不按照皇太后的意思拟旨就叫“擅改”,那么,直接“垂帘”好了,还“顾”个什么“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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