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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章 要改制的东西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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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县府衙中。

李峥喧宾夺主,直接占据了公堂书案,他的黑狼兵们只在堂里堂外侍立着。将县衙的衙役、不良人等驱赶在门外。要说这场面甄县令还是第一回见,以往这里都是自己说了算,哪怕是安禄山也没工夫亲临本县审案的,如今这李峥居然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管到自己头上来了,这是怎么话说的呢?

可气愤归气愤,甄县令又不敢招惹这个新上任的兵马使,只得委曲求全地坐在公堂之下,看着李峥表演。

李峥大马金刀坐在堂椅上,睥睨四顾,对甄有才道:“你可曾亲自去现场勘查?”

甄有才缓缓起身道:“回将军的话,下官虽不曾亲自去,可也派了不良人去探查,从现场的情况来看,毫无斗殴之异情,仵作勘验后,却见那老妇脖颈上有勒痕,分明是被人勒死不假,这必是张氏所为,毫无争议可言。”

“毫无争议可言?”李峥“哼”了声,道,“那张氏一开始怎么说?你又为何对她用刑?”

“呵呵……”甄县令哂笑道:“张氏定然是死不认罪了,因此本官依据我大唐律,不得已对她动了刑讯,那毒妇这才肯招供的。”

李峥恨得牙痒,但却拿这种制度没办法,因为刑讯逼供是古代的律法制度中被广泛允许的,这也正是封建律法制度的落后之处。

依《唐律疏议.断狱卷》所定:

“事不明辨,未能断决,事须讯问者,立案,取见在长官同判,然后拷讯。若充使推勘及无官同判者,得自别拷”。

就是说,对于不能辨明案情,必要进行刑讯的,司法官须先立案,参加审判的长官同时出席,才可以进行刑讯,只有在没有官员同判的情况下才有独自决定刑讯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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