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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容默雪曾是三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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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你一定要这样。让咱们儿子去勾引,不,是接近那个明宸(即黎芷媛)?你知道她是什么?一个下九流。你怎么忍心让咱们这么高贵的儿子却碰那个戏子?”

容默雪不可置信地问道。在她心里,自己从本国最优秀的q大经济系毕业,却年近三十,仍然在集团里担任挂名总经理。三千万以上的买卖都需要老子洪泽来把关的儿子,是世上最优秀的。

而黎芷媛虽然生了张美到惊心动魄的脸,至少甩她年轻的时候好几条街。这点她无论如何也得承认,因为这是铁一样的事实。但黎芷媛是演员,在旧社会就是最低级的下九流。这点让容默雪怎么都无法接受。即便她年轻的时候迫于生计,就曾经做过卖肉的生意。

那时的容默雪生得标致,每天来来往往的男人也有好几个。她夜夜当新娘,那满足的快乐是没法说了。

大部分客人都出手阔绰,会给她金链子,金戒指之类的东西。容默雪的爸妈还有弟弟买房的钱都是她这么挣来的,所以家人都把她当个菩萨一样供起来。而她那时最喜欢穿着一件鲜红的连衣裙,骑着当时还很少见的“凤凰牌”自行车。

家乡路上,有一片黄色的油麦花田。村里的劳动力都在那里干活。她总会在路过那儿的时候,故意把小腰一扭一扭地骑着自行车,就像是一朵红艳艳的花飞了过去,十店八村见到的人,都会忍不住悄悄地出来偷看她。

那时候的日子多好啊?可惜女人的青春有限。她做的这种“生意”又特别耗体力。结果到了二十八岁,她就已经有了衰败的迹象。为了下半辈子能有个依靠,就只能随便找个对她迷恋不浅的洪泽。也是在她的牵线下,洪泽跟她的好几个“干爹”拉上了关系。十几年过去了,洪泽从一个小包工头,摇身一变成了一家拥有几十亿资产上市集团的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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