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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我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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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白纤纤说到这里,声音就弱了下去。

白纤纤心虚了。

那枚袖扣十七年前的主人分明就是厉凌烨。

是她在他离开的时候悄悄扯下来的。

陪了自己十七年,莫名的就有了感情。

是的,她就是对那个袖扣有了感情。

仿佛只要那枚袖扣在,她一直的暗恋就都是是理所当然的。

只是没想到厉凌烨送她回去公寓的那一晚,就被他给‘顺’走了。

“这是调查资料,我想知道,你是怎么拿到这颗袖扣的?”厉凌烨把洛风才交给他的资料甩到了白纤纤的面前。

他记得当初救过的那个小女孩是姓席的,所以,这个白纤纤应该不是他救的小女孩。

“捡……捡到的。”白纤纤一咬唇,编了谎话。

下意识的,她不想厉凌烨知道她暗恋了他十七年,然后在她十八岁那年错把厉凌轩当成了他的而睡了厉凌轩。

不,这件事情一定不能让厉凌烨知道。

“在哪里捡到的?”厉凌烨继续追问,签字笔在他手上转成了圈圈,那种霸道总裁范儿,他不过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就表现的淋漓尽致。

以前觉得特别俗气的总裁范儿,此刻落在白纤纤的眼中却是那么的让人脸红心跳,怦然心动的感觉。

“小时候出去玩,就在马路上捡到的,我看着好玩,就当成了挂饰。”白纤纤说到这里,再看厉凌烨还是没有要还给她的意思,只好放软了声音的哀求着,“厉凌烨,我都戴了十几年了,你还给我,好吗?”

象厉凌烨这种人,应该是吃软不吃硬吧。

她姑且试一试。

“十几年了?有那么久吗?”

“有呀,真的有十几年了,喏,你的新的还给你,我只要那枚旧的。”新旧虽然都是袖扣,可是戴在钥匙圈上的意义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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