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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9章 坑狼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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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生之约是一对一,相伴一生的,相互可以通过契约沟通。

这种伴生约签订了以后,就很难解除。不但需要双方自愿以血为谋,而且解除了以后,双方还会遭遇到折寿的天罚。所以,一般签订伴生之约前,是需要双方的同意,并经过认真的思考。

签订以后绝不要随意毁约。

一人一兽相互忠诚,终生相伴,生死与共。

当初万毒蛇王利用了“神”的高端级别,直接跳过明夕同意那段,硬是将她给绑定了。

而排其次的是魔兽友约,能够通过契约相互沟通,却不会相互制约太多。

友约之兽能够通过血誓找到对方,尤其是供血方危难时期,无论身何处,都能通过契约向友兽呼救,友兽之约签订和解除最简单也方便,当然也是一对一的。

血誓契约中唯一有奴兽约,是最为不平等的契约。

以血为媒灵魂起誓,心甘情愿为奴,任其差遣,绝对的服从主人,不可背叛,否则必遭天谴。此约的解除也必须由誓约的主人来完成,身为奴兽也不能强行解除,否则必将遭天罚并且还会折寿。

主人死奴兽死,而奴兽死,主人却相安无事。

血誓契约的首要条件,当然是誓约双方都必须是智灵的生物,一出生时灵魂就已经得到了血誓契约的传承。

当然,契约也一样适用人与人之间。

只是人类对于血誓契约,都相当排斥的,因为谁也不愿意当成“兽”来贬低自己。

人与人之间,也极少如魔兽这般,用血誓来签订不平等的契约。

当然凡事都有例外的时候,不得已而自愿为奴之人。

以血为誓也是大有人在,暂且不提……

明夕因为两只不懂事的小奶狼,莫名以血为誓做了她的奴兽,这让她是相当的恼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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