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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四百二十四章 道德上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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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意思就是,律法上没有明确表示你这样的过错是犯罪的,就不叫犯罪,律法上没有明确规定你这样的行为是需要受到处罚的,你就可以不受处罚。

从职务犯罪谈到刑法,不得不说苏男的导师上课的时候,思维还是蛮发散的。

但不可否认,这样的上课方式,真的教会了苏男很多。

事后苏男和宋廷川聊起这个的时候,宋廷川就笑:

“关于这一点,我的导师也讲过一个例子,不过这个例子有点猥琐,你要不要听?”

猥琐……

苏男满头黑线:

“说来听听。”

“老王去piao||娼,约好一晚上五千,结果事后女的气坏了,因为老王给的是五千冥币,请问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处理。”

苏男抽了抽嘴角,“你这个案例是挺猥琐的。”

宋廷川忍笑:

“你仔细想想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会发现更猥琐。”

苏男低眸沉思了几秒,旋即一拍脑门儿,有点接受无能。

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很简单,老王无罪。

有人的第一反应会说老王构成QJ罪,但事实上两人一开始是商定好的,所以女方的同意是有效的,也就不构成QJ罪。

也有人会说构成了使用假币罪。

构成吗?

并不。

使用假币的那个“假币”,必须要对货币的公共信用造成破坏,而冥币在市面上流通会导致老百姓不敢使用人民币么?不可能。

因为冥币和人命币的区别还是蛮大的,难道说你用面额为二百五的冥币去商店说“来,给我找钱”,你看商家理你吗?

所以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第三,构不构成诈骗罪?

关于这一点,就涉及一个概念,财产。

如何理解财产?

首先一点,任何一个问题一定会有三种观点,正说、反说和折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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