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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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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合同签完明师还有点儿懵神,虽然她肯定宫墨找了关系让开发商同意把这套房子卖给他们,可她已经作了买不到的准备结果却买了,这种惊喜实在太让人开心了。

送走宫墨明师之后谭添忍不住暗暗感叹,太子爷就是太子爷,到底不是普普通通的有钱人,那么多人想买日月楼进都没有进去看过,他一个电话就搞定了,真土豪的世界有的是想不到。

“谭总,日月楼真的能卖给他们吗?”

谭添像听见火星语一样看着身边的下属,“不卖给他们难道卖给你?”

“不是。我的意思是,木总不会怪你吗?”

谭添转身朝销售中心里面走,木总?呵呵,就是木总亲自给他打了电话。

回家的车里,明师轻轻捶着自己的小腿肚,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跑一万五轻轻松松的她竟然会有点腿酸。捏了几分钟后,酸疼缓解了不少,刚刚坐直身体想到YT园的房子,又伸手把合同拿出来看,白纸黑字让她最开心的不是房产的具体地址,也不是房款那足够让普通人望而却步的天文数字,而是签字页她的名字和宫墨的名字在一起,她并不在意拥有房产50%的所有权,她只是单纯的喜欢和他在并列在一块儿的感觉。就像此时,他在她的身边。

“晚上和朋友吃饭的时候穿双平底的鞋。”宫墨瞟到明师的鞋子,坦白说女人穿高跟鞋的确漂亮,但如果她不习惯的话,穿平底鞋他也很喜欢。何况,她一米七在女人堆里实在不矮,没必要为了增身高而穿高跟。

明师看了一眼自己的高跟,“嗯。”

她的高跟鞋并不算多,工作的时候低跟更为方便,有时候配合特定场合服装需要也是中跟就足够了。上次回令清璇那边吃晚饭,给她量身的宋佼就建议她尝试习惯高跟鞋,觉得她的平底鞋配礼服并不完美。令清璇也发觉每次见她,她都是一点点跟高的鞋子,洗脑似的念了她好几次,仿佛每一个不会穿高跟鞋的姑娘都要被剁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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