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很高兴认识你,除了名誉侵权你还有别的需要咨询的吗?”
“不用,谢谢。”
简短干脆的对话下来,我都能感受到眼前的向津云是被冤枉的。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名叫向津云,云端互联网搜索引擎的创始人,由此又滋生了网上购物、网络安全保护、大数据分析等服务。
他今天主要是将他的名誉侵权按委托给我们律所代理,最近网上有一个类似于自传的电影短篇特别火爆,除了没用他的名字当标题,基本上主人公的人生轨迹跟他一模一样,这就算了,他生气的是里面把他塑造成一个花花公子,到处拈花惹草寻花暗柳的形象。
对于此向津云起诉拍摄并播放视频的电影公司,希望他们跟他道歉并且赔偿他的名誉损失。
在我们发出律师函的第二天对方电影公司的律师团就受理了,来到我们律所协商,在会议室里,王律师,向津云还有我坐在对着大门的方向,对方律师团坐在背向门的方位,我们拿出的主人风范好像并没有把对方的气焰压下去多少。
“向先生,您知道文学创作的艺术性吗?您作为新兴互联网的领军人物应该没少使用未知来源的信息吧?”
“我有权不回答你的问题,忘记告诉你了,我本科是念的法律。”本来我还为他捏了把汗,怕他进了对方的套,没想到他游刃有余的解决了。
“对方律师,我代表我的委托人向津云先生控告您方电影公司及导演的名誉侵权罪。”我有条不紊的说。
“我们是基于文学创作的基础,文学再加工好像不涉及倾权吧?”对方律师不屑的说。
“好,既然你这么说,我这边有数据显示你们已经把电影内容写成自传的形式出版了,除了没有在书名上标上“向津云”三个大字以外,里面的内容与向先生的人生轨迹大致相同,特别提出的是:其中诽谤的那一块我们不承认,这也是状告你方的原因。”
Loading...
未加载完,尝试【刷新】or【退出阅读模式】or【关闭广告屏蔽】。
尝试更换【Firefox浏览器】or【Edge浏览器】打开多多收藏!
移动流量偶尔打不开,可以切换电信、联通、Wifi。
收藏网址:www.sisiread.com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