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着自己的声音,秦歌心底渐渐浮起阴霾,他的声音已经沙哑得不像样子了。
怕不是真的伤口感染然后引发重感冒了吧?
在大宋重感冒,遇不到良医,可就是必死的绝症啊!
恶来皱了皱眉,问道:“现在去哪儿?继续去文府?还是去医馆?”
闻言,秦歌沉默了。
去医馆吗?
去医馆只是暴露自己的位置,暴露了位置,以龙二郎益州地下世界老大的身份,想要弄死他的手段会很多。
继续去文府吗?
或者去衙门状告有人要杀他?
不好意思,在这种关键时刻,权威和法律只能是旁观者。
权威和法律需要证据,而证据弄出来的话,就会发现恶来是真的杀了人,而人家,顶多就刺了秦歌一下。
最后的判决结果,将是恶来被发配边疆,而张振全则只是过失,最多罚款。
这样一来,秦歌会失去保镖,对方却不痛不痒。
讲求证据的法律在自卫这种情况上,就是这么操蛋。
它是文明的体现,却也滋生了野蛮。
它以证据为法律执行的根据,于是,证据就成了最好的做手段的地方。
于是奉公守法的人,只能无奈的妥协退让,小人却能以法律为武器肆无忌惮。
不只是后世有贼被主人家追得跳河被淹死之后,主人家反而要负担法律责任的例子。
在大宋的时候,远的不说,大家都熟悉的杨志被逼得当街杀了一个混混之后,就只能落草梁山的这个例子,也并不全是施耐庵杜撰出来的。
甚至于,更远的来说,在秦末的时候,韩信早年之所以选择受胯下之辱也是如此。
烂人不惧法律的惩罚,反正他已经烂透了,但积极进取的人却被法律和法律保护的烂人限制着不得不一再退让妥协,就如同胸怀大志的韩信,被逼着承受了男人最不能承受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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