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以后陈达只做了两件事,第一件,是坐在餐桌吃饭,不管往嘴里塞什么,最终答案都是面带微笑说‘好吃’;第二件事,将今天破案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和刘芸说了,还很认真的问‘你说这种事情用不用记到日记里?’。刘芸听的非常入神,还回应了一句‘你要告诉那些喜欢刑侦小说的读者说破一件杀人案就是如此简单,恐怕他们都不会信’。
陈达笑笑,什么都没说。
真实的生活原本就是如此,普通的命案也根本不难破,否则高智商犯罪也不会被作家们写的那么精彩绝伦。
“你愿意写就写吧,反正日记本是你的。”听完刘芸的回答,陈达愣了一下,她继续说道:“你不是问要不要把今天破案的事情写在日记本里么?”原来这个女人在说上一个问题。
“还是算了吧。”老陈很正常的说道:“反正也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
他一直在等,或者说在忍,等一个看起来毫无波澜的时间点去厕所打开那本日记,最好,不留下任何值得被人关注的节点。
吃完饭,坐在电视机前陪刘芸看一部名为《嗜血法医》的美剧,剧情讲的是一个变态杀手成了警察局的血迹分析专家,利用警察局的先天优势迅速找出其他变态杀人然后通过非法律方式解决掉对方的故事。看了两集后陈达琢磨了一下,他觉着这个主角到了结局应该在劫难逃,毕竟这么干所需要付出的成本太高,也想不太明白亲手解决那些杀人魔到底有什么快感。
“你怎么总喜欢看这些东西?”陈达念叨了刘芸一句,那孩子不是都应该喜欢看喜剧、爱情剧才对么?
“我的小说题材主要就是写这些啊,你是不是又把看过的日记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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